由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,早期的经历会对人们成年后的婚姻恋爱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。中国民间早就有“三岁看大,七岁看老”的说法,这与西方近代的心理学的一些有关理论惊人的相似。下面让我们具体地看一看早期经历是如何影响人的一生,特别是人的择偶和婚姻关系的。
一、依恋期:(0-18个月)
当婴儿出生前,母亲的子宫为他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:最适宜的温度和自动的营养供给,甚至呼吸也不必自己劳神,这是婴儿的安全和舒适的生活世界。但是当他与母体分离后,即面对着一个陌生的世界:周围的空气温度使他感到不舒服,氧气和食物需要自己获取,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战。如果他在需要的时候立即能得到母亲的奶头和怀抱,他便感到回到了原来安全舒适的母体里。但是如果在他饿的时候得不到母亲的奶头,不舒适和不安的时候不能立即得到母亲的怀抱,他便感到了死的威胁。
因为这时候的孩子没有任何自我生存的能力,完全依赖于母亲的呵护,所以在这一阶段,生存是婴儿生命的全部目的,对母亲的依恋也就成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,如果这一需要不能得到满足,即造成了婴儿的心里伤害。
婴儿大声的哭泣便是表达了他对死亡的恐惧,而不仅仅是成人认为的一般意义上的哭闹。当然,百分之百能满足婴儿对依恋的心理需要的母亲几乎没有。由于各种原因,即便最疼爱孩子的母亲也会有疏忽的时候,也有由于忙于其它事情而不能立即满足婴儿的需要的时候。但是生活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情感冷漠的母亲,她们对婴儿的哭声充耳不闻,她们感到婴儿是自己生活中的负担和烦恼的根源。由于婴儿对依恋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,形成了不同的人格类型并伴随他们终生。
儿童:对遗弃的恐惧
一些母亲对孩子依恋需要的反应不稳定:有时候能满足孩子的需要,而有时候则不能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,如母亲的情绪不稳定,没有适应做母亲的角色,有时冷淡烦躁,有时呵护有加。或者一个爱护孩子的母亲却由于工作原因不能时时守在孩子身边,还有的母亲受了一些宣传的影响,认为不能溺爱孩子,不能要吃就喂,一哭就抱,有意识地训练孩子按顿吃奶的习惯等等,不到时间坚持不喂奶,任凭孩子哭闹等等。
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情况:婴儿有时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呵护,有时候则不能,在其需要得不到满足时,他唯一所能做的事就是竭尽全力地大声哭闹。经过一段时间的哭闹后,他的需要终于得到满足。这样的孩子不能建立起一个稳定的安全感,并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观念:只有不断的哭闹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爱护、才能生存下去。婴儿一方面使出全身解数,努力地用哭闹吸引母亲的注意,从而使自己的依恋需要得到满足,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受到冷迂而感到愤怒。母亲成为他的愉快与痛苦的同一源泉,他在生理和情感体验上的愉快、满足与愤怒、伤心交替出现。因而形成了他对母亲的爱和恨并存的矛盾情感。这种儿童我们称之为依恋儿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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