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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饮食禁忌19条(6)

发表日期:2013-11-27 | 来源 :养生

八、不宜食用霉变食品

当孕妇食用了被霉菌毒素污染的农副产品和食品,不仅会发生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,甚至可殃及胎儿。因为在妊娠早期2一3个月,胚胎着床发育,胚体细胞正处高度增殖、分化阶段,由于霉菌毒素的侵害,使染色体断裂颤或畸变,有的停止发育而发生死胎、流产,有的产生遗传性疾病或胎儿畸形,如先天性心脏病、先天性愚型等。

另一方面,在胎儿期,由于各器官功能不完善,特别是肝、肾的功能十分低弱,霉菌毒素都会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,影响发育。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证实,霉菌毒素是一种强致癌物质,可使母胎患肝癌胃癌等癌症。此外,母体因食品中毒而发生昏迷、呕吐等症状,极不利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。

 孕妇饮食禁忌19条
孕妇饮食禁忌19条

九、不宜长期素食

有些孕妇为了追求孕期的体态“健美”,或由于经济条件限制,长期素食,这不利胎儿发育。据研究认为,孕期不注意营养,由于蛋白质供给不足,可使胎儿脑细胞数且减少,影响日后的智力,还可使胎儿发生畸形或营养不良。如果脂肪摄人不足,容易导致低体重胎儿的出生,婴儿抵抗力低下,存活率较低。

对于孕妇来说,也可能发生贫血,水肿和高血压。日本医学家研究发现,吃素食的妇女所生的婴儿,由于缺乏维生素B12,往往会患不可逆的脑损害,婴儿出生三个月后,就逐渐显示出感情淡漠,丧失控制头部稳定的能力,出现头和腕等不自主运动,如不及时治疗,就易引起巨幼细胞性贫血活显著的神经系统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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